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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神明

八天前火锅局后,顾澜就和容宝怡耿恭一起,暗中出了京。

而在更早,当她和容珩得到容祁淳纠集了叛军赶往京城的消息时候,她已经飞鸽传书给顾侯爷,让他暗中派定远军屯兵在宁州和云州,等待自己的调遣。

范弘彦带兵本来要去北境传旨,然而,当他意识到定远侯府确实没有反意,皇上却驾崩后,便没有前往北境,而是去找了废太子容祁淳,试图辅佐容祁淳登基。

于是,顾澜和耿恭兵分两路赶到云州与宁州,领着已经被顾侯爷派出的一万定远军,辗转几日,救援燕都。

这些,都是范弘彦和容祁淳匆忙起兵从未想过的。

当看见三支定远军队伍,从四面八方同时出现在叛军外围,容祁淳和范弘彦就知道,一切结束了,他们的败亡,只剩下时间的问题。

面前是巍峨高耸的燕都城,身后是凶悍冷酷的定远铁骑,容祁淳已经逃无可逃,在亲兵的掩护下回到了帅辇下方,呆滞而平静的,看着眼前的战场。

顷刻间,定远军铁骑手持长刀,低吼着,挥动手中的顾字军旗,将自己化作一柄尖刀,刺进了叛军的心口!

顾澜于乱军之中抬起头,隔着千万人,她仿佛能与城头的容珩对视。

“容珩现在肯定在说,我又卡点来。”顾澜低声说道。

容珩眯起眸子,仿佛也猜到了顾澜在想什么,轻轻地勾起唇角,挥手下令:“开城门,一起杀出去。”

就在这时,一道城内的急令传来。

“启禀王爷,宋执,宋执带禁军出了二皇子府!”

陆秉心:“这个时候,他来凑什么热闹?”

容珩眉心一皱,问道:“他出了二皇子府,那二皇子呢?”

传信兵摇头:“属下未曾见到二皇子随他一起,想必是还在府内。”

这几日,容祁俊的确极其安分,可朝中他安排的那些旁敲侧击,意图说服别人立他为帝的大臣们,可一刻也未曾消停。

容珩并不相信他真的甘愿在府内等死,更不相信他会放走宋执。

要是没了宋执,容祁俊就彻底失去了翻盘的可能。

顾澜曾对容珩说过,要他小心宋执。

不过,她没有告诉过容珩,原书中的宋执曾在容珩入京后行刺,后来保护着容祁俊逃到了陈国,又扶持容祁俊成为了陈国国君。

“游鹰,你赶过去,看看宋执身边有没有可疑之人,如果看见了容祁俊,就将他抓回来。”

一道黑影掠过:“属下明白。”

陆秉心终于擦干了眼泪,问道:“难道宋执想里应外合,出城和容祁淳会和,至于二皇子,大概是不愿与他一起冒险,才躲在府里不敢出来?”

“不,他或许是想趁乱,找王爷报仇!”严墨忽然说道。

毕竟,宋执一定以为,容璟是死在了容珩的手上!

容珩提着滴血的剑,已经走下城墙,淡淡地说:

“那就让他来,孤等着他来。”

厚重的城门缓缓打开,容珩翻身上马,奔向顾澜。

同一时间,二皇子府外,当宋执领着三千死忠走到西曹街尽头时候,苏子霄与谢昀,已经率领着数量相当的燕军,阻拦在他面前。

两军对峙,似乎巷战一触即发。

苏子霄上前一步,开口道:“宋统领,放手吧,如今叛军攻城,我们不应该在此浪费时间,而是应该保护京城,你手下的将士大多都是京城人士,你真的要带着他们亡命天涯吗。”

“闭嘴!”

宋执低声斥道,他死死地盯着苏子霄,仅剩的一只凤眸之中,充斥着恨意与绝望。

他俊朗的面容略显苍白,眼下泛着青色,身穿着沉重的银白色盔甲,即使在暖橙色的夕阳映照下,仍旧显得冰冷而寂寥。

宋执身后的三千将士们,并未穿原本禁军的金色甲胄,而是换上了寻常燕军的黑甲,左袖之上,绑着白色的麻布。

只是,没人注意到宋执后方的将士中,有一人始终小心翼翼的低着头,余光却阴狠冷厉的望着前方。

那人的身形,与容祁俊极其相近。

“苏子霄,你若想死,便拦在我面前。”

宋执面无表情的说,手中长刀出鞘,霞光照射到刀身之上,因为那刀柄处的虎晴石,折射出一道金芒。

苏子霄并未后退,继续说道:“今日的一切早已在王爷的掌控之中,如今顾小侯爷带定远军回援燕都,城外的叛军很快便能被控制住,你何必在此刻出城。”

宋执心头一颤,转头看向城门的方向,那里的战斗声音隐隐约约的传过来,似乎仍旧十分激烈。

“容祁淳......要败了吗。”

“自然是败了,宋统领,一切都结束了,你也该放下刀剑,待王爷与朝臣选出新君,你仍旧是大燕的臣民。”苏子霄道。

宋执的目光猛地一凛,声音陡然冷了下去:“不,这世上没有新君,大燕是他的,永远都是——苏子霄,你若拦我,那便去死吧!”

他说着,长刀破鞘,骤然跃起。

苏子霄没想到他突然出刀,连忙也拔出长刀抵挡起来。

一声铮鸣,刀刃相撞,迸发出激烈的火星,震得苏子霄虎口发麻。

“宋执,你为何如此执迷不悟!大行皇帝......他已经龙驭归天,我亲眼所见!”苏子霄大吼一声。

宋执听到这句话,双眼霎时间染上血泪,声音近乎嘶吼:“那我便杀了容珩为他报仇,哪怕,付出性命!”

他的眼神格外执拗,悲绝,却又空洞一片。

这些天里,宋执如行尸走肉般活着,或许,若不是他还记得容祁俊和容祁淳,他早已在那日,追随容璟而去。

火光倒映在他澄澈明亮的眼中,他望着面前的苏子霄,恍惚间想到了曾经。

这些人怎么会懂,权势地位与他何干,从始至终,他只是燕都城内一个小小的乞丐,唯一的执念,不过是......

“小子,你以为你值三两银子吗?”

“你这身板,回去干活干不动,饭食却花费许多,不如别卖三两,三十文吧,随爷回佃庄种田。”

“臭小子,别不识好歹,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滚!臭要饭的,别脏了小爷的衣裳,今日出门怎么就见到这等秽物,真是晦气......”

那些白眼,那些欺辱,那些伤口和溃烂,他以为他早就忘记了,可是实际上,他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他更不会忘记,那双手伸向自己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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