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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嬴政,刘邦?

夏国,

平店影视城,一条偏僻的街道。

演了一天尸体的张珂仰头看了一眼这个繁华的影视城,苦笑着摇了摇头。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两个多月以前,张珂穿越到了这个平行世界。

与前世的世界相比,自然、科技相差不大,历史、人文方面和前世存在一定的偏差,有的朝代文献颇多,皇帝的名气也很大,比如秦朝、汉朝、唐朝、明朝。

但有的朝代留存下来的相关事件和文献却很少,翻到南北朝的时候,几乎是一笔带过。

甚至,张珂在这个世界没有找到王莽篡朝的记录,

当然更多的还是一些细微的差别,比如6天灭5国的霍去病,去世的时候不是24岁,而是26岁等等。

每每回想起那天,老脸都不由发烫。

实在是穿越来的姿势不太雅观,是光着腚从天上掉下来的,落下来的地方还是市区最繁华的商业街,当时大姑娘、小媳妇都疯了,那叫声......到现在想起来,脑仁还是嗡嗡的。

也亏自己跑的快,要不然得被打死在当场。

在接受了穿越这个事实之后,张珂脑子里闪现过无数的想法,其中最猛烈的那个自然是——文抄!

这个想法一经点燃,就犹如热油锅里进了一瓢水,整个人难以控制,攥着双手,手舞足蹈。

前世自己算是混娱乐圈的,当过媒体撰稿人,进过娱乐公司,对这个行业有一定的理解,按照网文的套路,只要将前世的经典之作文抄过来,妥妥的人生赢家啊!

大半夜的,

一股蕴含着洪荒之力的声音透体而出,“我特么要火了!”

“我特么要成大明星了!”

“我特么要成为大艺术家了......”

......

于是,张珂来到了这平店影视城。

这个全球最大的影视拍摄基地,被誉为东方好莱坞的地方。

这个充满无限光明的地方!

可现实比特么网文来的更残酷,

来了一个月,差点饿死。

自己不是不努力,实在是这个世界的演艺圈大环境比前世更卷,山头主义比前世更厉害,机会相对也更少,娱乐公司签人,那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的。

他颜值倒还不错,但他这种野路子,人家压根连简历都不看一眼,进入面试阶段就更难了。

几番折腾下来,别说加入人家娱乐公司,连负责人都见不到一面。

他没有气馁,既然见不到面,投稿总行了吧。于是,连续给大歌星所在的数家娱乐公司投了上百首前世的火歌,可结果.....全都石沉大海。

他不信邪,又费劲心力尝试着将前世几个出名的电影抄成了剧本,再次拿着来到娱乐公司,在公司门口等了一整天没有见到正主。

接下来的几天,他持之以恒,对方还没上班,他就已经早早的等候在会客室门口,登记成第一个,依然没有见到人,直到一天早上,偶然发现扫地阿姨将自己的剧本和吃剩的奶油混合的垃从垃圾桶里倒了出来......

双眼发红的张珂不信命,拼命的搜刮记忆,又想到了一个法子,抄网文,可他连续发了《鬼吹灯》《斗破》的开头,却发现签约都签不了......

飘摇一个多月,钱没挣几个,手机还被人偷了。

为了生活,只能当了群演,还是躺在地上演尸体的那种。

“哎呦,踩着我了!”

“擦,叫什么?忍着点,当尸体,没有这点觉悟吗?”

......

张珂来到自己的出租屋前,刚插进去钥匙,手机上突然来了一个短信息,他以为是自己投出去视镜简历有回复了,连忙摸出手机看。

“艹,这么低级的诈骗方式,骗谁呢?”

其他的不说,单单这发信息的号码,一大串数字,压根就不是11位的手机号,一看就是电信诈骗的伎俩。

张珂咬了咬后槽牙,将手机扔到了简易桌上。

屏虽然是碎的,但能用,性能比之前的那个好。

这手机最大的毛病是息屏功能坏了,要等三分钟才能息屏,此时屏幕上还显示着那个短信:【你好,有历史来客即将到访,请接待他们,所需各项开支,会在月底统一打到你的卡上。】

【还有一点你大可放心,这期间他们所造成的损失、闯祸等行为等所需的赔偿,你将可以获得损失的双倍值。】

【备注:相应的,如果他们帮你赚取的钱财,你仅能获得万分之一的报酬。与此同时,你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露历史来客的信息,否则将受到抹去记忆的惩罚(百分之八十的几率成为白痴)】

累了一天的张珂,饭都没有吃,将自己在地上滚了一天的脏衣服给换了下来,身子一沾床就睡着了。

钱钱钱......大把大把的钱。

入梦的张珂做梦都是在搞钱。

无论是前世,还是这个世界,没钱实在是太难了!

而且这个世界更卷,

前世,魔都的房子也就十来万一平米,而这个世界至少翻了两倍,姑娘们的彩礼更是张口就是一百万起步。

张珂算过,想要在这个世界过上前世的日子,他至少要两千万打底。

迷糊中,外面突然想起了敲门声。

“谁啊?”张珂眼睛都没睁,烦躁的问道。

难道是房东又来要房租了,之前明明说好缓几天的。

又问了一遍,外面的人一口浓郁的陕省腔调道:

“寡人嬴政!”

啥?

张珂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爬起来几步来到门口,顺着猫眼往外看了一眼。

一个高个子,还有一个瘦子,但两人自己一个也不认识。

“嘎吱!”

门一下子被打开了,

“哎呦,我擦!”张珂看清俩人,被眼前两人的装束被逗乐了。

自称嬴政的,个头特别高,至少一米九以上,有一双浓眉,细长的眼睛,大鼻子、阔嘴巴,再加上大手大脚,壮的像个大猩猩,但眼神中却不经意间闪过锐利的光芒。

穿着不知道哪里找的运动服,脚上蹬着的一双篮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篮球鞋。

瘦子则穿着十几年前样式的一套西服,裤腿显得有些宽,脚下蹬着皮鞋,有些不合脚,鞋帮都给踩出褶子了。

“你俩到底谁啊?”

睡觉的正香,被人打扰,语气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寡......”高个子张了张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组织了一下语言,别扭的说了一句:“额叫嬴政。”

说话的语气充斥着高冷。

“某乃刘邦,字季。”

自称刘邦的家伙自来熟的直接进屋坐下,将二郎腿翘起来又放下,自来熟的端起桌子上的水一口喝了下去,转头对张珂说道:“哎呀,渴死了......那啥,你先弄点饭,都饿坏了。”

说话间,他随手掏了一下裆,“啧啧啧......穿着这东西也太难受了,走路总是兜着底,何以箕踞?”

别说,这家伙鼻子高挺,两颊端正,虽然留着胡须,却难挡那股高贵气质,但他随手掏裤裆的动作一下子将刚刚的光辉形象破坏殆尽。

“给脸了是不?谁让你们进来的?“

“给我出去!”

张珂被两人大爷的做派给整笑了,脸上的肌肉气得直抽抽,就往外轰他们。

这尼玛大白天的碰见了两个神经病?

不得不说,有得时候,脑子不正常的人比正常人更通透,他们比普通人更能通过表象看到本质,不趋同,不随波逐流,坚持内心。

眼前这两货,举手投足,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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